韓國修訂進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別法實施細則
發布日期:2023-09-07
2023年8月29日,韓國食藥部(MFDS)發布第1896號總理令,修訂進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別法實施細則。該細則于2023年9月14日實施。主要修訂內容如下:
為高效開展進口報關業務,對于公眾的健康風險危害較低、重復進口的食品,可通過進口食品綜合信息系統以自動化方式受理進口報關,自動簽發進口申報確認書:但以下情況除外:附加條件的進口會品、有條件接受申報的進口食品、首次進口食品、按照規定應檢驗的進口食品等;
地方食藥部對檢查結果難以通過自動化方法判定合格的情況下,應當按照第三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對進口食品進行檢驗。還應定期驗證綜合信息系統,確認自動進口申報是否正常;
改進和補充現行制度的一些不足。例如放寬設施標準,對于開展進口食品電子商務或郵購業務時,可以將住房作為辦公室使用。